2008年招生咨询信息

学校概况

北京民族大学

北京民族大学1984年创办,是北京市教委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民族大学,也是全国唯一的民办民族大学,学校占地420亩在校学生3500余人其中有30多个少数民族成分,占学生总数25%左右。北京民族大学被北京 市教委评估为2006年第一批合格学校。

北京民族大学是一所集文、法、计算机、工民建、财经、管理、外语、旅游、艺术设计与绘画、珠宝、艺术(声乐、器乐、舞蹈)等专业齐全的全日制综合大学。占地420多亩,建筑面积10万方米。有民族式教学大楼,有140多间教室,并有多媒体教室及教学监控系统。各专业实验室齐全,教学实习安排及时。教师队伍力量雄厚,均来自首都各著名高校或科研单位,上课教师绝大多数是讲师、副教授、教授或专家。

招生录取对象及条件

1、大专、大本层次招收应、往届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生。
2、有专业特长、在中学阶段受过校级奖励者可优先录取
3、文体专业有特长的可优先录取
4、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办学理念

宗旨: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质量第一、育人为本”的原则,“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努力为北京市和全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各类专业人才。
定位:由学历文凭教育过渡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校,由专科层次过渡到本科层次,实现本、专科相结合。
特色:突出民办民族大学,实行学、企、科研相结合,为西部开发和老、少、边地区培养人才;突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专业;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社会急需的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
北京民族大学
北京民族大学
北京民族大学
北京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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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荣誉

1993年经北京市教委审定为国家首批(15所)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之一
1997年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评为“民办高校先进单位”
1998年被国家民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2002年经北京市教委评估为“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估合格学校”
2003年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评为“诚信招生示范院校”
2004年被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求学咨询网主办评为“北京市民满意民办大学”
2005年1月被教育部中央教科所、《中国民办教育》杂志社联合授予“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
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改变中国活动组委员会授予我校“全国十佳民办大学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授予我校“全国民办高校就业竞争力50强”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授予我校“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授予我校“民办高等教育创业奖”
中青在线授予我校“2005年会员学校诚信接站”
2007年被中国扶贫开发协会评为"年度扶贫爱心学校"
2008年5月被中国(民办)大学生联盟授予“中国学盟友好理事院校”荣誉称号